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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缆导体“标称截面积”的解释与分析目前,部分用户和检测机构在电缆标称截面积测量的理解上存在一些误区,将标称截面积理解为标准规定的截面积,采用几何法测量导体的实际横截面积并依此进行判定,导致部分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电线电缆在交货抽检时被判定不合格。例如用于电器电源线的普通聚氯乙烯软线60227 IEC 53(RVV) 300/500V 3X0.75产品,标称截面积为0.75 mm2,实测截面积为0.72 mm2,比标称横截面小了0.03 mm2,即使其导体电阻符合标称截面积为0.75 mm2的产品标准要求,仍被误判为不合格产品,最终在线缆及整机产品的销售和验收上,给企业和用户方均带来困扰和不良影响。为此,本文对电线电缆导体的标称截面积进行解释和说明,希望有助各方正确理解标称截面积,减少误解及误判,并科学准确地运用电阻法来考核导体截面积。 二
关于电线电缆导体的截面
电线电缆导体的标称截面积 所谓标称值是指产品标准中指定的量值并经常用于表格之中,标称值引申出的量值通常须在规定公差下通过测量进行检验。如果标准中没有给定某标称值的公差,那么此标称值就无需考核和测量。在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中,对标称截面积没有给出公差,并定义为:“确定导体特定尺寸的数值,但并不受直接测量影响。(注:本标准中导体的每个特定尺寸应符合最大电阻值的要求)”。可见,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在产品标准中是用来表述电线电缆产品的规格,仅仅是此规格的代号或名称,便于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文件及生产管理。对于用户和设计人员,标准为了便于选择和指导生产及电气设计,并不要求直接测量其实际截面,而是通过导体电阻值来进行衡量和考核。 电线电缆导体的设计截面积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2.2.2条的内容如下:“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这里讲的设计值指的就是设计截面积。在设计电线电缆采用多大规格时通常是依据电线电缆的载流量,一般采用如下公式计算:式中, 电线电缆导体的实际截面积
电线电缆导体的实际截面积指的是导体的几何截面积。对于电线电缆生产制造者来讲,某标称截面的导体截面究竟设计多大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是指实际截面要大于等于标称截面,而是指此标称截面下的设计截面(电气截面)要满足标准要求,即直流电阻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将此作为设计导体实际截面大小的依据。如果选择的导电性能较高的导体材料,那么实际截面可以小一些,反之导体实际截面应大一些。当今随着导体材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和科学技术进步,无氧铜材的先进生产工艺已经得到普遍应用,铜导体材料电阻率足以保证用小于标称直径铜丝能满足对应规格直流电阻的要求,所以目前电缆行业中较普遍出现直流电阻合格,但线芯实际直径小于标称直径或实际截面小于标称截面的现象,这是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的,也是符合节能节材的科学发展观。 电线电缆产品是基础配套性产品,用于各行各业,大的行业又按照行业要求制定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这些标准中对电线电缆产品又给了一些规定,特别是对导体的要求,从标准化法角度看,这是正确的,但对于同一个产品在不同的标准中相同考核项目出现矛盾或不合理不科学时,应得到充分重视,特别是全国上下都在重视产品质量的大环境下,更应该注重产品的考核要求是否合理科学。例如:对于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第3.2.10条中第 3款的要求是“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l%;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表12(略)的规定”。对于此条款,“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l%”此句表述要求与相关电线电缆产品标准中的要求相矛盾,无论在GB/T5023-2008还是GB/T 3956-2008标准中对于第1种或第2种导体都不考核成品线缆导体中的单丝直径,仅仅考核直流电阻和单丝根数。对于电线电缆的导体考核要求,还是要按GB/T3956的基础标准要求执行。 三
电线电缆产品标准中对导体截面积的要求
四
整机及电器附件中对电缆导体截面积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8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电动工具产品安全检查(CNAS T0409)”能力验证工作中,其中有个项目就是:手电钻产品电源线截面积的测量。当时有11个检验机构采用数学几何法测量电源线截面积,结果判定错误,导致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而正确的测试方法应是通过导体电阻测试的方法。
五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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